《春秋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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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云山

作者:

尘列

    百越,化外之地。

    百越之大,七八千里,又分数百个越地,故统称百越。

    其中百越里的南越地,此地无国,人以群活,聚成大大小小的部落,或正因如此,此地走兽如林,山草丛生,翠美如画。

    南越北边有一座云山,此山不高不矮,说它云山是因它半山以上云雾迷漫,常年不散,仿佛是此山自带引力,把上方云层都吸了过来,给自己盖上了厚厚的白帽子。

    山峰中段,有一瘦弱的少年,十五六岁,相貌平平,光着膀子,腰间系着一把坑坑洼洼的柴刀,背部有一大块从腰至大腿,火烧般的伤疤。

    此时少年正低趴在杂草中,眼冒绿光,死死盯着离他一步之遥的野鸡,口舌生津,却不敢吞咽,生怕惊了野鸡。

    待野鸡走到杂草旁,低头啄向少年放置的虫子时,早已等待多时,双腿一蹬,飞扑向野鸡一抓。

    少年翻滚一圈,再站起时,手里已紧紧抓着那野鸡的翅膀。

    就在这时,不远处有一条大黄狗嘴也叼着一只灰毛兔,飞奔到少年面前,呜呜几声,围着少年摆尾转圈,似在邀功。

    少年大喜,摸了摸狗头,把灰兔取来,将野鸡翅膀和兔子耳朵小心翼翼一起绑住,别在背后,穿好兽皮衣,招呼黄狗,一起向山下部落兴奋跑去。

    少年名叫陈青,云山下博龙部落人。

    博龙部依云山而建,是偏僻的新晋小部,只有数百余户人口,因无甚特产,所以部中之人多是猎人,以鸟兽皮肉去大部换取所需。陈青更是从十二岁便进山狩猎,如今已是老练无比,云山迷雾以外,他若是小心一些,皆可去得,但迷雾以内,但却是不敢轻易进去。

    只因这云雾神奇,白天稀薄,黑夜浓厚,基本是伸手不见五指,云雾内偶尔有猎人都不识的野兽吼声咆哮传出,让人不敢踏入,只得白天狩猎,太阳落山前,就得下山。

    不多时,陈青轻车熟路绕到山脚下时,已是黄昏,遥遥可见部落内,土石草屋,炊烟袅袅,家家户户都生火烧柴做起了饭食。

    陈青肚子咕咕作响,饥肠辘辘,早上带的干粮早就吃空,心里更是挂念家中的祖姥姥,此时怕是等急了自己。

    陈青紧了紧背后的兔鸡,脚步更快,待和黄狗到了部落门口,见门栏前蹲着一个猴子似的青年,嘴挑着一根狗尾巴草,抓耳挠腮,不时对他面前玩耍的孩童开口呵斥,或是言语调耍。

    青年一见陈青背后的兔子野鸡,眼中一亮,露出鸡贼,对着陈青嘿嘿一笑,也不理黄狗的威胁低吼,就与陈青并肩往部落里走去,口若悬河,就要开始忽悠。

    “陈青,你这野鸡可是好东西啊,你回去白水煮了有些浪费,我家正好还有些山参,这样吧,你把鸡给我回家拿山参一起炖了,煮好给你家送去,正好给你姥姥弟弟补补身子,你看如何?”

    陈青内心苦笑,知道这青年叫刘唐,是部落的地痞无赖,整日游手好闲,平日最是喜欢占人便宜,但因他父亲是部中长老,无人敢惹,这鸡要是到了他手里,能回来半只就不错了。

    陈青性格本就内向腼腆,对家里族亲或熟悉的朋友尚能开几句玩笑。只是如今换季,家中姥姥染了风寒,阿弟又年幼,一家三口都等着自己开饭,这鸡更是不能给他,只得对这刘唐讪笑一声,也不应答,快步向家里赶去。

    刘唐见他不上当,哼了一声,也不理会,再次走向门口的石头蹲着,百无聊赖,似在等下一个目标。

    陈青遇了刘唐这一遭,早已将鸡兔塞入怀里,用麻衣挡着,生怕别人惦记。路上途中居民见陈青如此掩耳盗铃,更是不少上前调侃嬉笑。

    陈青面红耳赤,快步来到一个铁匠铺前,这店铺木石而造,比陈青家的土屋大了两倍有余,后面更有一片练武操场。因这店家主人,不光打铁,更是武艺不凡,不少部中大户子嗣都拜在他手下习武。毕竟部落间以武为尊,就算要念书,也只是能认得字读些信件杂物即可。

    没等陈青吆喝一声,只见铺子内走出一个穿着马甲的独眼大汉,身长八尺,铁颌钢须,粗壮的双臂满是伤疤,脸上更有一道从额头贯穿左眼往胸而下,不见尽头的刀痕。

    此时只剩一只右眼的大汉,手拎着一柄人头大小的锤子,见陈青胸前鼓鼓,不时似有活物在衣内扑腾,大汉性格豪爽,呵呵一乐,只是这一乐,牵动脸上的疤痕,让人看着实狰狞可怖,不像是那做打铁的生计,倒像是做杀人劫货的买卖。

    陈青毫不在意,只利索地把麻衣内的灰兔野鸡取出扔给大汉,抬头装模作样,言语故作老气横秋,手一指鸡兔。

    “莽叔,替我拔毛剔骨,了了干净,那兔子的爪子就归你了。”

    陈青说完,又一咬牙,捶胸顿足,似在犹豫心疼。

    “罢了罢了,这鸡毛你也拿去吧,天寒地冻,也好做件衣衫避寒。”

    独眼大汉闻言一愣,哭笑不得,不说这小兔瘦爪,此时五月天,正炎热难耐,哪有拿那野鸡杂毛做衣衫的道理。

    大汉看着陈青如此做作,知他的脾性,习以为常,此刻笑骂一声。

    “你这混小子,我这是肉摊不成,还给你去皮拨毛,求人也没句好话,与你娘一个样子。”

    大汉说完一顿,仿佛想起什么,自知多言,不再说话,转头便朝打铁声不断的店内招呼一个少年出来。

    少年赤裸上身,体形精壮,手拿小锤,此时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似疲惫不堪。少年比陈青小了一岁,名叫陈浩,是那独眼大汉陈莽的独子,他们和陈青一样都是博龙部内的陈氏族人。然而陈氏并不是博龙部本地人,听说是十几年前从北方逃难而来,部中长老见陈莽武艺不凡,他二弟也读过些书,一文一武,倒也有些用处,便由得他们在博龙部扎根生活。

    陈氏在部中人口不多,只有十数余户,而且部分男丁在十几年前的一场激战中死了大半,如今这十数户人家中半数都是只有妇女孩童。

    至于那场大战,陈青也无从听说,仿佛是族人的忌讳,闭口不谈。

    再说那少年陈浩见了陈青,两眼放光,仿佛看见了救命恩人,也不多说,直接弃了锤子,腰间掏出一把小尖刀,自顾自的往地上阶梯处撒泼一坐,抓起野鸡用尖刀熟练得在鸡脖处只轻轻割开一个小口,再拿出一个小碗放在地上盛血,也不理野鸡如何扑腾挣扎,双脚放空,上下晃悠,更是乐哉乐哉得哼起了小曲,一脸欠揍。

    陈莽嘴角抽搐,看了看那野鸡脖子的放血小口,只有米粒大小的血一滴一滴的往下流,怕没有几个时辰,这鸡血也放不完,更不用说还有一只兔子。

    陈莽知他故意偷懒,瞪了儿子一眼,上前一把将灰兔抓起还给陈青。

    “这小子怕是要弄到天晚才可,你先去你二叔那接你弟回家,等浩子做好了自给你家送去,这兔子你也留着拿去给他,权当给你阿弟交了学费不是。”

    陈青一听二叔,脸上立马愁眉苦脸。

    这陈青的二叔叫陈峰正,是陈家里唯一的读书人,更是部里的教书先生,自然也教过陈青,族内就属他与陈莽对陈青最好,平日陈青上山没有收获时,也是他们常常接济。

    不等陈青说话,陈莽已把兔子甩到陈青手里,转身踢了儿子一脚,往铺内走去,不见了踪影。

    陈青苦着脸,看了看龇牙咧嘴揉着肩膀的陈浩,摇头不情愿地朝学堂走去。

    博龙部的学堂,只是在一块空地上搭的一片草棚。此时傍晚,众多孩童三三两两正从学堂跑出来要回家吃饭。

    不时片刻,学堂内就只剩下一个面容清瘦的中年男人,正一脸严厉地对着身前一个十岁大小的孩童训斥,孩童唯唯诺诺,却站得笔直,认真听训。

    孩童正是陈青的阿弟陈良。

    陈青心头直跳,进学堂后就站在旁边,低头不敢插嘴。

    直待片刻陈青肚子咕咕作响,打断了男人的训斥。陈青才硬着头皮把手中兔子递给男人,也不敢胡言乱语。

    “峰正叔,这...”

    陈锋正一把夺过兔子,没好气的看着陈青。

    “整日就知在山上玩耍,也不来听课,逮些小兔小鸡何用?与你阿弟一样刻苦念书才是,他日出去也好希望谋个一官半职,出人头地。”

    陈锋正一脸严肃,滔滔不绝,正要继续开口,又听陈青肚子咕叫,便甩袖不再啰嗦,自顾自的整理书籍,片刻后又忍不住再叮嘱了一句。

    “你即不喜欢念书,就好好练你莽叔教你的拳法,虽是些乡野粗敝武功,上不了大雅之堂,但也能强身健体,聊胜于无。”

    陈青连忙恭敬应承,低头面露古怪,心想陈莽叔若是知道他二弟如此贬低他引以为豪的拳法,不知作何感想,没等陈青正要抽身走人,耳边又传来男人的话语。

    “还有我给你的书,也要每日细细研读,不可落下,有不识得的字就来问我,或问你阿弟,你阿弟他...”

    陈青见他又要开始,头皮发麻,急忙给那孩童使了一个眼色,孩童如获大赦,屁颠屁颠地跑来跟在陈青后面,顾不得拜别自己的老师,一起逃跑似的跑回家去。

    陈锋正望着他们兄弟二人欢声笑语远去的背影,不知觉得摸了摸肩上一处被衣服盖住的箭疤,脸上隐隐露出一丝愧疚之色,轻叹一声,身形落寞地往学堂后的草屋走去。

    “三妹,若你如今还在...”

    男人步履阑珊,似醉了酒。

    穿过几条黄泥路。

    待陈青兄弟二人到家时,家里已经升起了炊火,只见一条不知从何时回来的大黄狗围着一个鼻青脸肿的少年嗷嗷大叫,似在催促。那少年正忙里忙外的烧火做饭,旁边还坐有一个头发花白的年老妇人正闭目养神。

    陈青一看少年,顿时乐了。

    “不错不错,浩子,不仅帮我做饭还带了猪头肉来加菜。”

    陈浩苦笑,听出了陈青的调侃之意,揉了揉肿成猪头般的脸。

    “陈哥,今晚我就不回去了,晚上和你挤挤,明天等老爹气消了再回吧。”

    陈青哈哈一笑,招呼陈良去帮忙做饭,自己便去扶起老妇人,嘴里怪道。

    “姥姥,您身子骨本就不好,如今更是染了风寒,在外面吹什么风,快回屋里歇息,饭菜好了我自去叫你。”

    老妇人并非是陈青的亲姥姥,而是陈青娘亲的乳娘。

    老妇人睁眼慈祥地看着陈青,仿佛又想了起十几年前,当初陈峰正带着他第一次来到自己面前,怀里还抱着自己刚满月的阿弟,眼泪直流却一声不吭的倔强样子。

    妇人任由陈青扶着进了屋去,嘴里又是关心又是责怪地唠叨。

    “你啊,每日早出晚归是个什么事,半大小儿,还用你养家不成,若你嫌烦了,老身自与良儿去你莽叔家住,不用你操心。”

    陈青尴尬挠头,连忙轻声安慰。

    “我是早起晨练强身,去山上玩耍,今日是耍得晚了一点。”接着手又一指陈浩,又笑嘻嘻道,“莽叔家有啥好住的,没看浩子都来我们家蹭饭了嘛。”

    不多时,饭食都已做好端上了桌,四人都围桌而坐,陈青盛了一大碗鸡汤放在姥姥面前,又把鸡腿鸡翅分给了陈浩与阿弟,自己捧着大碗米饭就着一些汤水吃了起来。

    众人吃罢,收拾碗筷,陈青一人出来土屋门口,打了一个饱嗝,把手中都是鸡骨的狗碗放在地上,吹了一声口哨,就见那条黄狗闪身出现,跑过来低头在狗碗上大快朵颐起来。

    陈青右手轻轻拍了拍黄狗脑袋,左手一翻,一根鸡小腿凭空出现,直在黄狗面前晃悠。

    “大黄,今日你立大功,这鸡腿我可是偷偷留给你的,哈哈,馋不馋?”

    黄狗以通人言,却低吟几声,不再啃食碗里的骨头,也去不抢少年手里的鸡腿,只趴下在地上摇尾巴看着陈青。

    陈青与黄狗相伴多年,岂能不明白它的意思,张嘴一大口咬下一半鸡腿肉吃下,随后把剩下一半的鸡腿放在狗碗里。

    黄狗这才满意,继续摇头晃脑得吃了起来。

    月朗星稀,一夜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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